簡介
一、概述
长乐市佛教协会成立于1982年7月,并召开了第一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会长为释慈山。1985年12月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会长为释广禅,1991年12月长乐市佛教协会第三届换届会议在龙泉寺召开,并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会长为释照清,副会长为释覆彻、释朗珍、赵定兴、林嫩妹、林启珍、吴汉官、秘书长为陈凤金
二、单位性质及宗旨
长乐市佛教协会是全市佛教徒和佛教组织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本会宗旨: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和省佛教协会的指导下,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履行宗教的法律、法规、法令和政府职能部门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所作的规定、决定;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兴办佛教事业;团结全市佛教徒,爱国爱教,自尊自强,为维护法律尊严、祖国统一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隶属关系
长乐市佛教协会的上级主管部门是长乐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接受业务指导、监督和依法管理。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长乐市佛教代表会议和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本协会与所属市、县建立网络关系,市佛协对各县级佛协在佛教内部事务方面衽指导和监督。
四、机构设置情况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市佛教协会代表大会。市佛教协会代表大会代表由本会和各县(市、区)佛教组织等有关方面民主协商产生,代表大会职权为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要工作;本会设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理事会贯彻实施本会章程和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和任务;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根据会长提名,决定本会名誉会长和顾问,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本会副秘书长。会长对外代表本会,对内总理本会事务,副会长协助会长执行职务或分工负责某一方面工作。秘书长在正副会长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地址:福建省长乐市葫芦山普济寺